一般项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礼仪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摄影扩印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咨询策划服务;个人互联网直播服务(需备案);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灯具销售;音响设备销售;显示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