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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保管员 | 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武装部

来源:南平人资 时间:2024-12-17 作者:南平就业数智服务平台 浏览量:

一、用工单位: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武装部

二、岗位名称及任职条件:

岗位:仓库保管员 1名

任职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40周岁(含)以内,退伍军人优先;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四、薪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两个月,工资待遇按照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执行,试用期通过后享受“五险一金”缴交待遇。

五、工作地点:延平区

六、应聘方式

1.报名地址:延平区文体路人武部、延平区解放路98号恒立大厦5楼(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人武部)18850600832;

联系人:邓先生(人力资源)8876567;

2.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一寸彩照一张(近期免冠)、个人简历、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各一份;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延平区人民武装部。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体检: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5.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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