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工单位:南平市延平区司法局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1.性别不限,年龄18-35周岁。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法律、汉语言文学、档案管理、教育、
心理、社会工作、计算机、会计等专业知识或实践经验。
3.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日常办公软件。
以上岗位要求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行和团队精神。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被其他单位辞退的。以及其他不适合在区司法局工作的情形。
三、签约方式
本次录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四、薪资待遇
食宿自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岗位的,按国家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按《南平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参考标准》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
五、应聘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0日。
2.延平报名地点:延平区解放路恒立大厦5楼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99-8870652。
3.应聘者报名时请携带个人简历(附一寸彩照)、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学信网学历证明一份;以上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工作地点:延平区马坑路218号(延平区司法局)
六、其他说明
1.本招聘信息最终解释归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本招聘信息未尽事宜以招聘者与应聘者最终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为准。
3.面试:由用工单位组织面试,择优录取。
4.体检: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