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南平市人才市场)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南平市人才市场)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聘用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会计与审计类专业优先)。
3. 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 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一定的文字能力或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者优先;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及现役军人家属优先。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报名人员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年龄等相关资格条件,均以2023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7.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包含人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
三、工作地点
南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内(建阳区翠屏路2号)。
四、薪酬待遇
1. 用工方式采用劳务派遣,一经录用签订3年的劳务派遣合同。
2. 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合格后,工资待遇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3. 享受“五险一金”和工会会员福利待遇,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双休日”工作制度。
4. 食宿自理。
五、招聘方式
(一)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10日(现场报名为正常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可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联系人邮箱。
3.报名地址:南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南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四区492室)。
4.报名材料:(1)个人简历1份;(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4)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
(二)组织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由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设备通畅。
(三)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公示在南平人才网站(http://www.nprc.net)。
(四)体检及聘用
根据面试分数高低确定拟聘用人员。面试成绩3个月内有效,如有聘用人员放弃,将根据面试分数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需提供南平市区内三甲以上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核验个人报名材料真实性有效性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凡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不予聘用。聘用人员应在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单位与招聘人员最终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为准。
联系人:荣伟,联系电话:0599—8811738,电子邮箱:52714097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