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建瓯市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一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条件 (一)岗位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保密意识强,纪律性强; 2.限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 3.需持有C1以上驾驶证,实际驾龄3年以上,同等条件下,具有B1证的优先,军队转业、退伍军人优先; 4.具备较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精神,熟悉建瓯市路况和各乡镇主要道路路况,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行为,已立案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尚未履行义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薪资待遇 按国家法律法规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工资按《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参考标准表》执行,试用期6个月,享受五险一金。 招聘方式 1.本次招聘采用通过资格审查、面试、实践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后确定的聘用人员须通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签约方式 本次聘用人员与福建省南平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建瓯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经考核合格后安排至相应岗位工作。 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请有意者将个人简历及联系方式发送至建瓯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邮箱448007214@qq.com 2.报名时间:7月7日~7月11日 3.咨询电话:赵女士 0599-3729062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1份(近期免冠彩照1张);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驾驶证复印件1份; 4.近三年安全驾驶记录1份; 5.建瓯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1份;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1份。 以上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应聘者应确保合法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其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