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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9年度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阅读次数:(6351)
评审职称所需表格下载,请访问:http://www.nprc.com.cn/News/ShowNewswide.asp?ID=2040
 
 
 
各县(市、区)职改办、经贸局职改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拟定于2009年10月召开南平市工程技术中、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会,为了做好2009年度工程技术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范围和条件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中,直接从事机械设计与制造、农业机械、化工、电气、电子等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并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均可申报评审。
二、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大、中专院校或承认院校毕业)。任何专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得作为学历依据。
2、资历:本次评审中、初级职务的任职年限计算时间统一截止至2009年12月31日。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经组织批准脱产学习、病休等原因脱离专业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申报时任职资历相应延长;经组织选派到基层挂职、扶贫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派期间可计算任职年限。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依据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或其他可确切证明任职年限的材料认定。在现单位工作前已被其他单位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其前后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3、任职考核要求:晋升中、初级职务人员任职期间各年度考核必须具备“称职”以上。考核表一律使用福建省工程技术、经济专业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任职年限含2009年的,可暂不提供2009年度考核表,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须写明本年度主要专业技术业绩。
4、外语: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5、代表作:正常晋升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应提交一篇独立撰写的本专业的论文为代表作,县(市、区)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可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为代表作。破格晋升人员必须有一篇独立完成的著作为代表作参加论文答辩(不得以技术总结为代表作)。对在专业技术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应附汇编和相应证书。待发表的论文,送审时应有出版单位出具的在评审前发表的用稿通知和清样,评审时必须提交正式刊物(否则视同不具备参评条件,不予参评)。申报评审所提交的材料,应按要求真实准确,其中提交的论文、表彰、业绩、成果等都应在任现职期间获得方为有效。
三、不列入申报评审范围的人员
凡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参加考核人员;未按规定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人员;不承担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服从工作调动的或未完成规定工作量人员;以及南职改[1999]48号文规定的14种人员。
四、申报评审具体要求
    1、各单位推荐申报工作中要坚持“五公开”制度,增强申报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接受群众的监督,监督电话:市职改办:8866569,市经贸委职改办:8831557。
2、事业单位要实行差额推荐,择优申报的制度。应按本单位具备申报高一级职务资格人数的80%以下推荐上报。在乡镇的事业单位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3、为了充分考核和评价每位申报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业务、理论水平,使评审工作更具有公正性和准确性,对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都要从理论水平、业务及技术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面试,请做好准备。以论文破格的人员,结合论文答辩进行技术业务能力的面试。
4、为了增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杜绝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各单位在申报材料前,应将申报者本人填写并上报的《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在本单位张贴公示7天以上(含7天),材料真实,符合申报条件,群众无异议的,方可推荐上报。所在单位应在评审表中“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同意推荐。”
5、落实逐级工作责任制,严把推荐关。为维护职称工作的严肃性,具体负责办理职称的同志,要对申报人员的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成果、论文等严格审核。单位负责人或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杜绝弄虚作假。所在单位应成立评议组(主要由各级行政负责人参加)和专业组(主要由各级专业技术负责人或专家组成,对拟申报评审人员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评议、推荐,评议和表决结果如实记录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中右下方相应栏目。
6、凡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提供能代表本人在任职期间工作经历的业绩和成果,随附证明材料(附“认定表”),并经专家和本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确保评价客观、全面。
7、已获得乡镇企业系列中、初级职称的人员,具备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同档次任职资格要求的学历、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和其他条件规定的,可以申报工程系列相关专业同档次任职资格的评审。
8、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规定考核确认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在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基础上,相应增加一年的专业工作年限,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9、工程系列专业多、门类广,为了更有针对地参与专业组的评议,申报评审材料中应准确填写所申报评审专业。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人员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陈建国,联系电话:8831557。
2、本次申报评审有关表格请登陆南平经贸信息网(www.npjm.gov.cn)“在线办事—表格下载—人教科职称表格下载”专栏中下载或南平市人才网(www.nprc.net)下载。
3、申报材料及其数量见附件一、附件二。
4、申报评审材料统一装在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贴上打印的目录表,并在目录表下方注明单位、姓名、本人的联系电话。
5、评审费按闽价[2000]费字239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附件一、《南平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附件二、《南平市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南平市工程技术职改称           南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改革领导小组                        办公室
 
                                                  二00九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评审  通知
抄 送:省经贸委人事处
附件一:
 
南平市工程技术中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1、县(市、区)职改办或市直各单位主管部门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可以下载打印,但不得复印。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一式22份(统一用A3复印纸)。
4、申报中级的人员应提交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的技术论文1篇;县(市)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可提交任职以来的业务技术工作总结1篇。
5、申报中级以论文破格晋升人员应提交在正式发行的省级以上本行业刊物、大学本科学校主办的学术刊物或大专学报独立发表三篇以上学术论文。除原件外,还需每篇论文各复印1份,其中提交论文参加答辩的一篇需复印3份,隐去作者的单位、姓名。
6、任现职近5年来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表1份。
7、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获奖证书,以上均提供原件。
8、《个人申报晋升提供业绩、成果认定表》1份。
9、《业务面试(论文答辩)评分表》1份。
10、《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一式3份。
 
附件二:
 
南平市工程技术初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1、县(市、区)职改办委托评审函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3、《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12份(统一用A3复印纸)。
4、提交业务自传1篇(一式2份)。
5、任现职近5年来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表1份。
6、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获奖证书,以上均提供原件。
7、《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一式3份。
 
 
评审职称所需表格下载,请访问:http://www.nprc.com.cn/News/ShowNewswide.asp?ID=2040


发布于:200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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